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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图书、资料采购管理办法

来源:图书馆 作者:周文通讯员:张素芬责任编辑:赖新优日期:2019-09-10点击:

1.为加强对学院图书馆工作的管理,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,为教育教学服务,为全院师生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。

2.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图书馆图书、资料采购的管理。

3.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,结合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及本馆藏书特色,采购人员必须正确的鉴别图书和选好图书,确保采购的图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,以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。

4.实行图书采购招标投标制,通过学院或政府招标的方式确定图书供应方,每年初由图书馆制订出全年图书采购计划。采购的具体细则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做详细说明(例如确保正版图书、现场采购、书目采购、到馆率、折扣率等)。

5.图书馆应主动与各教学系部以及各书商联系新书目,及时根据反馈信息提出采购计划,确定订单,建立采购目录,进行查重,报馆领导审定。

6.对上门推销的图书,根据学术价值、学科内容,严把政治观、价值关、质量关。凡出现涉意识形态、色情、暴力等问题的书籍,其提供单位将列入采购黑名单。

7.社科类图书比例占全部藏书70%,复本量为2-5册;自然类图书比例占全部藏书30%,复本量为2-5册;工具书类比例包含在社科类和自科类中、复本量为1-2册。

8.图书馆工作人员熟悉业务、及时掌握新出版书籍情况、做到心中有数,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的要求。

9.对与学院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年鉴类等工具书必须连续订购,确保连续性和完整性。

10.图书到馆后,及时配合验收人员核对图书的种、册、金额,由验收人员在发票上签字,做到图书与发票相符。严把图书质量关,不必要重购的图书退回书店或调换成其它图书。验收完毕后,及时报帐,结清财务手续,务必做到帐目清楚,严格遵守财经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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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