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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出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

来源: 作者:通讯员:宣传部责任编辑:日期:2016-01-12点击:

   近日,我市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明确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和措施,提出重点扶持市级职业院校做大做强,支持办好3所县区省重点职校,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,力争实现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60%以上,新增劳动力80%以上接受过中等以上职业教育。

   《意见》明确我市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是:到2018年要建成具有河源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建设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,3个以上集教学实训、社会培训等“五位一体”的实训中心;到2020年,力争成为粤东西北地区乃至全省的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市。

   针对当前职业院校遍地开花的问题,我市将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,县区方面重点支持办好和平职校、紫金职校、龙川技工学校3所省重点职校,停办招生不足、办学效益较差的县属职业院校,县区职业院校招生规模控制在6000人左右。同时,扩大市直优质职业院校生源,招生规模稳定在1万人左右,扶持市级职业院校做大做强、树立办学特色。

   为提升产教融合水平,《意见》提出,要探索实施“招生即招工、入校即入厂、校企联合培养”的现代学徒制试点,即引导职业院校对准全市新兴产业和大型企业,确定试点专业,学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,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弟形式,协同职业院校开展岗位技能训练,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。同时,推进“校企双制”办学,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遴选重点或优势专业,积极开办“招生即招工全日制双制班”、“招工即招生在职双制班”。

   《意见》还要求,促进更多的技能人才在本地就业、创业,全面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待遇,对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(高级技师)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,在公务员录用、企事业单位招聘、专业技术人员考试、工龄计算、考核定级、职位晋升、职称评定等方面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。<BR><BR>为加快职业院校发展步伐,我市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,健全各级政府职业教育经费分担机制,切实执行地方教育附加、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%的政策,确保职业教育经费足额拨付。